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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城:落实责任制,确保纠纷化解高效有力

2024-03-28 10:00

今年以来,南城县公安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制,完善调解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一是落实当班责任制。各类矛盾纠纷的第一道调解关口为当日值班民警,主要责任人为带班领导,明确将调处责任落实到值班民警,实行首问当班责任制。接处警过程中,当日值班民警在负责接处警的基础上,做好首次调处工作,力争当班内消化处理,并且明确带班领导为调解第一责任人,副班民警为协助人,负责当日的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完成当日的矛盾纠纷调解。

二是力争当天化矛盾。许多矛盾纠纷都是因为小事而引发。对于这种案件,往往通过当场调处概率较大且能有效避免事态扩大。为此,该局把小纠纷的调解工作立足于当天解决。

三是掌握调处主动权。掌握有效证据,是调解各类矛盾纠纷的首要条件。该局十分重视对现场的调查取证,要求民警对每一件案件都要做好笔录,收集好证据,以便于调解及案件的侦办工作。对短时间内无法查清的案件,办案民警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后,由领导统筹安排,抽调警力开展调查取证,千方百计将事实查清楚,以便实施有效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