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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溪县公安局:立足公安打击职能 严抓燃气安全

2024-04-16 16:00

近年来,燃爆事件时有发生,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江西省金溪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足公安打击职能,主动作为,靶向出击,向燃气安全类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成功破获全市首例非法经营燃气案,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2人,扣押涉案车辆4辆、黑气瓶113个,捣毁一处燃气“黑窝点”,打响了全市“黑气”整治第一枪。

经查明,杨某某、丁某某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燃气充装许可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等证照情况下,非法从事液化石油气储存、运输、套气分装等经营活动。杨某某、丁某某已深刻认识到非法经营燃气的危害性,坦白并主动退缴其违法经营期间的非法获利。2024年4月,犯罪嫌疑人被金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金溪公安提醒: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均属于易燃易爆物品,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其经营场所、从业人员都有严格的条件要求。未经批准或许可,擅自从事上述危险物品的运输、储存、售卖等经营活动,即使尚未发生燃爆情形,亦构成非法经营罪。如果因此发生燃爆事故的,则可能构成其他更为严重的刑事犯罪。

安全生产、合法经营,关乎每个家庭、每个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和生命健康,切勿贪图私利,从事非法经营犯罪行为,以免造成危害后果,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