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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班长警务队”践“枫桥” 身边人化解身边事

2024-05-08 15:30

“听说我们村的刘某和隔壁村的高某要打官司了啊。”

2024年4月23日,“老班长警务队”队员刘鹏在村里和村民聊天,对方无意说起有村民要打官司的事情,便追问起详细情况。

原来是白沙村刘某的老婆胡某在村里驾驶电动车时被隔壁村一名高中生驾驶的电动车追尾了,当时胡某虽然摔倒在地上,但是没有感觉到哪里会特别疼,也没有明显的皮外伤,并且双方都认识,就没想到要报警。第二天,胡某一直感觉胸口痛,也做不了事,就联系到了高中生的父亲高某一起去医院检查,这才发现自己的肋骨骨折了,高某支付了医疗费,但是医生叫胡某静养几个月,双方就误工费的多少起了纠纷。

“双方谈了好几次还没成,最近听说刘某要去法院告了。”刘鹏既是“老班长警务队”的队员,也是村里的干部,对双方情况比较了解,都是普通的农村家庭,如果真上了法院耗时耗力,对双方家庭都有不小的压力,便想以“老班长警务队”的名义叫双方坐下来谈。

第二天,刘鹏将双方约至洵口派出所,刘鹏和民警轮番劝说,刘某仍坚持要一万元的误工费,高某也坚决不同意,双方互相觉得对方没有诚意,吵了起来,“我就要去法院告你!”“你告我也赔不起。”刘鹏和民警看双方激动起来,只好再想办法,约双方下次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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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和高某离开后,洵口派出所与“老班长警务队”经过讨论分析,决定逐个给双方分析事情利弊,争取双方就误工费达成一致。“老班长警务队”多名队员与双方都认识,“熟人好办事”——队员和民警白天身边谈、晚上进家谈,零距离问诉求、说道理、讲感情,双方终于决定各退一步,就误工费口头达成一致。

5月1日劳动节,双方再次来到洵口镇“老班长警务队”活动室,在多名队员、民警的见证下,握手言和,签订调解协议书,高某现场赔偿刘某误工费,一起交通事故纠纷顺利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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