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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一案结促三起纠纷解

2024-06-05 16:00

“感谢法官,一下子解决了我们四方之间的矛盾纠纷,这下可以安心了”。近日,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法院建昌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原告陈某与被告许某及第三人周某、陈某国不当得利纠纷案。

被告许某与原告的父亲即陈某国系多年好友,两人计划合伙竞拍一块土地,原告陈某出资200万元转给被告许某,后未中标,被告许某扣留了其中65万元,仅归还原告出资款135万元,原告催要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经详细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确认被告许某扣留原告陈某65万元系事出有因,即在双方合伙竞拍土地之前,原告的父亲陈某国向被告许某借款100万元,至今仍剩余本金50万元及利息15万元未归还,故被告许某便将原告出资款200万元扣留65万元以作为原告的父亲陈某国归还的借款本息。另周某与被告许某、陈某国亦系多年好友,周某因急需资金周转,也向被告许某和陈某国借款。

鉴于陈某与许某的不当得利纠纷案涉及到周某、陈某国,为了更好地化解纠纷,承办法官将周某、陈某国作为第三人,组织多方进行调解。经多次与各方当事人沟通、耐心释法说理,消除了当事人之间心理隔阂,各方经过慎重考虑,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相互之间所涉及的经济纠纷一并解决完毕,避免造成当事人的诉累,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李增 罗雅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