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江西南城人民检察院对河道水域污染说“不”

2024-06-19 17:00

不久前,江西省南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了解到,近两年来,南城县里塔镇存在在河道内搭建棚舍违规养鸭但长期未得到整治的情形,致使河道水域受到污染,影响河道安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依法履行。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行动,与养殖户多次沟通,普及法律知识,阐明利害关系,养殖户表示理解和支持,并主动转移所养鸭子;同时清理了河道中围、周边的固体废物共3余吨,并拆除违规搭建的大棚,复耕为农田,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做好水环境治理工作。

image.png

image.png

水是人类社会发展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资源。南城县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力度,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城贡献力量。(朱晓斌 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