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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是个好地方】保护抚河生态,金溪浒湾禁渔禁捕在行动

2024-06-20 16:33

为持续巩固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成效,加快促进抚河水生态环境修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江西省金溪县浒湾镇综合执法队广泛开展宣传十年禁捕政策法规,加大对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浒湾镇执法队在执法时做到即有深度,又有温度,有效地打击了一批严重违法者,教育了一批首犯、轻犯者,为保护抚河生态,营造绿色家园,建设大美金溪贡献浒湾力量。

近日,浒湾镇党委书记熊永刚在山下村组织召开全镇河长禁渔禁捕工作调度会。熊永刚强调:要做好禁捕工作,一是改变传统巡查监管模式,加大夜间执法巡查力度;二是抓住枯水期组织力量清理水中残存网具;三是发动村组干部、网格员等作用,紧盯可能从事非法捕捞的重点人员;四是做好禁捕宣传工作,畅通投诉渠道,积极引导群众共防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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浒湾镇综合执法队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广泛开展“十年禁捕”宣传工作,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在预防教育方面,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派发传单、微信群转发等形式,提高村民对禁渔政策的知晓率,教育村民要保护渔业资源,树立知法、守法、尊法的理念。鼓励村民积极举报违法线索,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共同参与“十年禁捕”工作氛围。二是组织人员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重点水域开展不定期的夜间巡查,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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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防结合,人性执法。浒湾镇综合执法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依法处理。同时,坚持“过罚相当”原则,践行司法“首违不罚”“轻微不罚”的法治要求,将行政处罚结果外化成“情、理、法”的综合运用,满足、符合人们公平正义的一般认知,从而避免“小过重罚”现象的发生。

镇综合执法队在丁李沙场发现一起多钓线组钓鱼的案件,执法人员及时上前制止,并向当事人出示了证件,说明了来意。在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权后,开始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当场起获鲶鱼4条,重量1.26千克,执法人员立即将涉案渔获物和涉案工具进行扣押,并将相关人员带回镇里做进一步调查。经过调查,相关人员违法行为所造成法律后果轻微,对自已违法行为诚心悔过并提供了重要线索,经合议,镇综合执法队做出没收其涉案工具,对其进行口头教育轻微不罚处理的决定。

镇执法队早间巡查非法捕鱼的过程中,发现中洲村付家有村民拿操网在田间捕蛙,执法人员上前制止,在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权后,当事人进行了申辩:“我是养鸭户,来抓跑失的鸭子,操网也是捕鸭网,听到蛙叫,临时起意,捕获了8支。”执法人员将其带回镇里进行调查。通过讯问其陈述内容与事实基本一致。执法人员向领导汇,认为青蛙虽被列入“三有”保护动物,其捕获量未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规定的20只以上,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通过宣传教育,当事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保证不再进行捕蛙行为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合议后,镇综合执法队对当事人做出首次不罚处理的决定。

下一步,浒湾镇综合执法队将继续组织不定期夜间巡查,紧盯重点水域,重要时段,持续开展禁渔禁捕执法专项行动,对无从轻处理的各类涉渔违法人员进行严厉打击,对电鱼、毒鱼、炸鱼、拖网等三十二种渔具和捕捞方式保持高压势态,确保辖区内河流水域禁渔禁捕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秦力邦 郄志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