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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戒毒管理局一行到乐安县调研社戒社康工作

2024-07-17 16:27

7月11日上午,江西省戒毒管理局教育矫治处处长肖伶,教育矫治处主任赵雨菡,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委员、副所长刘忠元,教育矫正中心负责人章正夫,护卫特勤大队一级警长陈哲一行到乐安县调研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周清和、禁毒大队大队长罗志兵、教导员徐文华等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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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6·26”禁毒教育服务中心,肖伶同志等一行在禁毒社工的引导讲解下,实地参观了高科技毒品宣传仪器、查看了毒品样品及其种类,在宣教室观看了禁毒宣传教育片,详细了解乐安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社区戒毒(康复)专职队伍建设力量配置等情况,询问了禁毒服务中心日常运作情况及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就业帮扶、法律咨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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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乐安县“6·26”禁毒教育服务中心社戒社康人员的档案资料和管理台账,询问了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的管控措施,详细了解社康社戒工作架构、主要做法、阶段成效和未来措施,对社戒社康人员管控、心理咨询、就业等方面工作与民警、禁毒社工进行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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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座谈会上,调研组一行对乐安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乐安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工作保障、工作机制、管控能力,形成具有乐安县特色的社区戒毒(康复)经验,值得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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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伶同志指出,希望与乐安县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协作,建立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良好工作机制,发挥乐安县社戒社康示范点优势,实现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服务社会,共同推动乐安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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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清和同志从打击涉毒违法犯罪、禁毒宣传、平安关爱、场所管理、特色做法等方面介绍了近年来乐安县禁毒工作情况,并就禁毒宣传教育、建立住所地协作机制、如何更好开展指导支持社戒社康工作开展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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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乐安公安局将持续加强与江西省戒毒管理局、江西省永桥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沟通协作,推动实现“墙内监管”向“墙外矫正”的有效延伸,进一步增强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权威性,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乐安、法治乐安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