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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轮”变身“大货车”违规上路,吉安县交警依法查处消除隐患

2024-05-14 11:54

一辆长仅两米多一点的三轮车,在路上行驶时,竟然装载了70根长6米的不锈钢管,并在街上“招摇过市”,过往的车辆都担心被“亲密接触”而唯恐避之不及。面对执勤依法查处,当事人竟称:“这是拓展业务需要”。

“小小的一辆三轮车,拉了这么多长管子上路,那不是很危险吗?”5月11日11时许,江西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二中队执勤交警在君山大道开展日常巡逻时,将正在该路段晃晃悠悠行驶的一辆运载钢管的三轮车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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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交警在现场看到,当事人驾驶一辆机动三轮车,车厢两边装载着两捆共70根长6米、直径约0.1米的不锈钢管。这些不锈钢管长度超过了车头,驾驶员只能从管子上面爬进爬出驾驶室。

面对执勤交警的询问,驾驶人肖某称:“帮老板拉的,老板不舍得请大车来拉,给运费让我用三轮车从吉安县横江镇运送到县城的某工地上”。执勤交警问当事人:“这么小的一辆三轮车,拉着比车子长那么多的管子上路,你不怕路上出事吗?”肖某回答道:“怕什么,我有经验,路上小心点就得了。再说这也是拓展业务的需要......”他的话让执勤交警哭笑不得。

执勤交警依法对肖某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计1分的处罚,并责令驾驶人肖某立即转运货物,消除安全隐患。

吉安县交警提醒:驾驶人擅自在车辆上搭载超长、超宽、超高的物品违反了交通法规,希望广大驾驶员都能遵纪守法,文明驾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王聪 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