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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严管!吉安县交警开展共享单车违法整治

2024-05-29 14:36

为了有效防范化解交通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共享单车安全管理,江西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共享单车运营中暴露出的驾驶车辆未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逆行、闯红灯等问题开展了违法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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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上午,吉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二中队在城区君山大道与白云路口以及重点路口路段开展整治行动,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形成严管、严控、严处的常态化整治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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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个上午的专项整治,城关二中队民警共查处共享单车交通违法14余起,其中未佩戴安全头盔10余起、逆行3起、不按道行驶1起。执法现场,民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在查处违法同时积极向现场驾乘人员和群众大力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执法效果。

交警提醒: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需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低事故伤害程度。佩戴安全头盔时,最后一步一定要把安全扣扣紧,并调整到适合的角度,才是正确的佩戴方式。二、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路线不熟、节省时间,在机动车道行驶甚至逆行,这都是非常危险的行为。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易与正常行驶的非机动车、机动车发生正面碰撞事故,且一旦发生事故,由于非机动车的保护性差,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更易受到伤害。三、搭乘一米二以下儿童部分驾驶人朋友认为,电动自行车设置了前后两个座位,就可以随意载人上路。根据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电动自行车在设计时没有为后座设计足够大的载重能力,因此当后座载重超出一定限度时,车身就会变得不稳定,容易滑倒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四、遵守道路信号灯指示骑行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时,应先进入安全岛或等候区,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后再通行。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希望各位电动车驾驶人规范守法出行,不让危险有可乘之机。(王聪 余琪龙)